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證書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相關企業、個人:
為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質〔2015〕206號)和《關于印發<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質〔2008〕75號)有關規定,規范“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證書延續業務辦理行為,結合目前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有“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相關紙質證書且有效期為2019年2月1日至8月31日的人員,在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并成績合格后,須于2019年9月30日前通過“四川政務服務網”(以下簡稱政務網, www.sczwfw.gov.cn)提出證書延續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證書自動失效。
二、持有“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相關紙質證書且有效期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人員,在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并成績合格后,須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政務網提出證書延續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證書自動失效。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凡持有“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證書的人員,應在證書規定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通過政務網提出證書延續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證書自動失效。 |